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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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轻笑一声,收回被缠住的舌头,因为离得极近,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尖,沿着他的唇线描摹,直到整张唇都沾上我的口水,我附到他耳边问,还要继续吗?他抿着嘴,点点头。原来小矜是个贱货,喜欢背着他们和姐姐亲嘴。他虹膜里闪过泪光,眼巴巴地望着断在我嘴角的涎水丝,似乎想蹭掉T1aN一下: “不是的!喜欢……筱姐。” 我本来是想让易矜长点教训,让他意识到我随时可以折磨他,哪知他还挺享受,得寸进尺求我再亲他一遍。我们不是头次亲嘴,早在一年前的某个放学下午,我夺走了他的初吻。我当时简直想把他拖回家,压在床上狠狠欺负,最好把他的嘴咬烂咬出血,让他再敢招惹我。 他家那条小巷我走过无数遍,哪块水泥墙面贴了小广告,哪段路有电线杆子,我记得门儿清。落日傍晚会有人做饭,除了满地的狗屎味,还有从门缝里飘出来的炊烟,混在一起难以形容,每路过一家就能听见房子里乒乒乓乓的金属碰撞声。这种破烂棚屋的隔音效果都不怎么样。 他是凑巧被我发现的,让他继续上学也是我一时兴起。在同龄人中他算聪明的崽,长相讨喜,脑子灵活。刚认识那会儿他特别黏我,我去学校他也跟着去,他说我在哪他在哪,不分开。我顾忌他在外校会受欺负就顺口答应了,剩下的事交给我爸。林盛一向支持我助人为乐,他工作忙,懒得与我周旋,有助理帮他解决这类麻烦,只对我说好,你给谁谁谁打个电话,爸要开会。 护送易矜回家是我自以为是的一种道德关怀。如果一个人太堕落,是会有想变好的念头的——曾经的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