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钩[青梅竹马] 第54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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摸出手机看了眼,又插回外套口袋,仿佛笃定她会跟上来一般,大步流星、头也不回地朝着胡同里走去。 今天他穿的是件白绿相间的羊羔绒外套,清爽而柔软,和萧瑟灰暗的胡同格格不入。 程麦发现,他头顶那撮不听话的呆毛又长长了,这会儿随着他一摇一摆的背影在风中一颤一颤的。 很可爱,像天线宝宝。 但—— 走走走,知道往哪儿走嘛你。 程麦跟在他身后,一个没注意就把腹诽的话说出了口。 只听他笑了下,带着点鼻音的声音懒懒的,用网上很火的话来说,就是那种“会让耳朵怀孕”的男声。 “dna里自带的北斗定位系统,”他转身回头看着她,人倒着往前走,笑得乖张:“主要方向感这东西吧,是天赋。乖,别太嫉妒。” 她忍无可忍:“池砚,你一天不自恋是会死吗。” “怎么就自恋了,”他微偏着头,很真情实感地困惑表情:“这不实话?” “……你还是去死吧。” 她咬牙切齿的诅咒在池砚这就相当于小时候说不赢时来一句“反弹”,堪比隐形投降,胡同里立刻被一阵得意的朗声大笑占领。 二环的胡同窄窄的,密密麻麻的电线罩在半空,两边是灰砖黑瓦的四合院,这会儿正在饭点,锅碗瓢盆碰撞出的交响曲和家常菜的香沿墙漫溢开来。 甚至无需下雪,只是在天色将晚的时候走进这些古老的胡同,北京就变成了北平。 因为比赛紧绷了一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,她懒得问他目的地是哪,氛围安逸到她连话也不想再说,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跟着他,七拐八拐,经过各种名字奇奇怪怪又很好听的胡同,偶尔还会遇到各种穿越百年而来的故居古刹,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