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1章 为语言招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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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语言,其实是最简易之事。一个人可能学不好数学,学不好哲学,学不好园艺或烹调,但只要没有生理残障,又有足够的时间投入,再笨,也能跟着姥姥或邻童学出流利的言语。即便是学外语,一般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天赋和才具,你把几百个或几千个小时砸进去,何愁不能换上一条纯正的伦敦皇家之舌?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,中国加速现代化建设,出现了举国上下的英语热。两三亿学生娃娃哗啦啦大读英语,热得也许有点过了头,在英语发展史上也算得上罕见奇观。但英语热了多年,有些中国人一旦用英语还是挠头抓腮,半生不熟,有七没八,上不着天下不着地,于是自觉愚笨无比——其实,这种自惭也过了头。 英语难学至少有以下原因: 汉语以方块字为书写形式,是一种表意语言,与英语一类表音语言有天然区隔,在历史上风马牛不相及,长期绝缘,基质大异,各有固习和严规。比较而言,印欧语系虽品种繁多,但同出一源,其中有拉丁语一分为多,有日耳曼语一分为多,分家兄弟仍分享着几分相似的容颜,是大同小异或明异暗同。此后,英语在英伦三岛上形成,作为“三次入侵和一次文化革命”的产物,被丹尼尔·笛福视为“罗马撒克逊丹麦诺曼人”的共同创造,其中包括了日耳曼与拉丁两大语流的别后重逢,可视为发生在欧洲边地的远亲联姻。由此不难理解,英语虽为混血之物,仍承印欧语